個資週報

【個資週報8】這是個開放的年代,也是個分享的年代| 2020/07/03~2020/07/10

達文西個資週報 盤點全球最新焦點

 

全文約1900字,閱讀約需7分鐘

 

❝ 達文西短評 

時間過得很快,達文西個資週報轉眼間已經發行了8期,很感謝大家的支持與訂閱。

 

有人問我,這個週報很專業,內容也不少,未來會收費嗎?我說不會,其實這個專案原本就是事務所例行性的研究工作,我們透過追蹤國內外的個資動態來提升自己的專業,但有一天團隊忽然覺得:在這個講究「開放」(open)的年代,「敝帚自珍」並不是件好事,於是我們就轉型成電子報的型態,與大家分享我們蒐集到的資料。

 

因為這是個新的計畫,過程中當然發現了一些當初沒料到的小困難要克服,例如:我們發現用專業的電子報服務發送週報,會被歸類為行銷信件,但是自己發信,又會被Google限制每次發信的量。又例如:本科念法律的助理要負責郵件的美工,還要自己找到統計開信率的方法,讓我意外發現了團隊的「多才多藝」。此外,為了更賞心悅目,我們也調整了很多次版型,有時團隊累了,我就給團隊打氣:只要每週進步1點,1年52週,我們就會進步52點,我們不追求一步到位,但我們有信心,個資週報一定會越來越好。

 

本週除了與大家分享12則全球最新個資法動態之外,還要給各位帶來一個好消息,那就是我們將11篇最重要的GDPR指引之中文翻譯,放到達文西官網(https://www.davinci.idv.tw/download),便利大家閱讀下載。

 

這11篇翻譯其實是達文西去年為國發會執行的委託計畫,國發會網站也有公布完整報告,但全文十幾萬字,連我自己也覺得查閱不易,因此達文西管了一點閒事,我們把每篇指引單獨分割,以便利大家下載、列印、閱讀和研究。

 

當然,這件事最要感謝的還是國發會,國發會個資保護辦公室有堅強的團隊,他們的專業能力可輕鬆閱讀指引的原文材料,但仍顧慮到一般民眾可能有語文障礙,於是委託達文西將研究材料轉譯成中文,並開放給大眾下載利用。

 

這是個開放的年代,而開放的真義就是分享,願我們都能透過分享,為社會貢獻一點微薄的力量。

 

葉奇鑫
筆耕於衡陽
2020.07.11

 


▶ 法規動態 ◀

  • 7月9日,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CJEU)對 Constantin Film Verleih GmbH v. YouTube LLC and Google Inc.案(C-264/19)作出判決,認為著作權人不得要求YouTube等平台提供侵權內容發布者的Email、IP位址等資料。
  • 7月6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作出判決,維持「1991年電話消費者保護法」(Telephon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of 1991, TCPA)禁止自動語音電話的規定,並宣告該法的聯邦政府債務例外違憲。
  • 7月10日,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作出判決,認定聯邦「反基因歧視法」(Genetic Non-Discrimination Act)合憲。該法係由加拿大國會制定,禁止強制實施基因檢測或未經當事人同意揭露基因檢測結果之行為。
  • 7月7日,美國緬因州聯邦地方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Maine)作出判決,認為緬因州網路隱私法並未侵害聯邦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所保障之言論自由。

 

▶ 監理動態 ◀

 

▶ 最佳實務動態 ◀

 

※ 歡迎註明出處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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