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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週報61】GDPR裁罰又創新高,中國大陸個資法8月三讀|2021/07/22~2021/07/29

達文西個資週報

盤點全球最新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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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動態 ◀

 

  • 7月28日,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公布《關於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司法解釋」的形式,規範人臉辨識相關民事訴訟之審理標準。該司法解釋明確「人臉信息」為大陸民法典所規定的「生物識別資訊」。信息處理者未公開處理人臉信息的相關資訊,或以同意為處理依據時,未取得當事人單獨同意等行為,構成侵害當事人人格權益之行為。信息處理者若將使用者同意處理人臉信息作為提供產品或服務之前提條件,所取得的同意原則無效。

 

 

▶ 監理動態 ◀

 

  • 7月28日,歐洲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Board, EDPB)宣布,其已就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 DPC)之WhatsApp裁罰草案作出有拘束力之決定。愛爾蘭DPC於2020年12月就WhatsApp與Facebook間資料共享透明性不足問題完成調查,並將裁罰決定草案分發予其他歐盟會員國資料保護主管機關。因各會員國主管機關就此裁罰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故將裁罰決定草案交予EDPB裁決。EDPB將於近期公開其決定內容。此前據媒體報導,WhatsApp或將面臨3000萬至5000萬歐元之罰鍰。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調查雖與WhatsApp資料分享行為有關,但並非直接針對今年初WhatsApp修改使用者條款、強行與Facebook分享資料事件。

 

 

▶ 最佳實務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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