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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週報49】中國大陸個資與資安立法執法新動向|2021/04/29~2021/05/06

達文西個資週報

盤點全球最新焦點

 

全文約1500字,閱讀約需5分鐘

 

法規動態 ◀

  • 4月29日,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二審稿,並公開徵求意見。除上一期週報中我們為大家報導的變動外,草案二審稿亦完善資料主體(個人)同意撤回制度,引入個人信息(個資)境外傳輸標準合同制度,強化資料主體的刪除權,明訂個資受託處理者的個資保護義務,並新增強制性個資法遵(合規)稽核作為主管機關之監理手段。

 

  • 4月29日,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數據安全法》草案二審稿,並公開徵求意見。除上一期週報中我們為大家報導的變動外,草案二審稿亦大幅提高違反該法的裁罰額度,其中造成大量數據洩漏等嚴重後果的,最高可處人民幣500萬元罰鍰(約合新台幣2100萬元)。

 

 

▶ 監理動態 ◀

  • 5月1日,中國大陸《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範圍規定》施行。同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信辦)發布《33款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的通報》,指出大陸諸多應用程式(App)存在超出必要範圍蒐集使用者個資之行為,並命令限期改善。百度地圖、搜狗輸入法等知名App亦位列其中。

 

 

 

  • 5月5日,丹麥個人資料保護署(Datatilsynet)發布更新版本的同意指引,認為公務機關原則不得以同意作為處理個人資料之依據,且以滾動或滑過網站頁面不構成積極意思表示。

 

 

▶ 最佳實務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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