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即時快報022】2026年04月10日全球個資保護動態焦點
達文西個資即時快報
盤點全球最新焦點
文章整理:林舒涵律師
審閱:孔德澔律師
▶ 監理動態 ◀
一、CNIL強化2026監管強度,AI履歷篩選、選舉名冊與體育產業資安成焦點。
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Commission Nationale de l'Informatique et des Libertés, CNIL)於2026年4月3日公布年度優先查核主題,延續其「風險導向與主題式監管」策略,三大查核重點包括:首先,在「招募」領域,CNIL將檢視企業於招聘過程中蒐集與使用求職者個資的合規性,重點涵蓋資訊告知義務、資料保存期間、是否過度蒐集,以及是否導入AI或自動化決策進行履歷篩選;此舉亦係對2023年相關指引發布後的實質執法延伸,並預示未來與《AI Act》接軌的監管方向。其次,在「全國統一選舉名冊」方面,將聚焦集中化選民資料庫之管理與使用,確保資料正確性、更新機制及存取權限控管,以避免涉及民主制度之敏感個資遭不當利用。最後,在「體育聯盟」領域,鑑於近年資安事件頻傳,且相關組織通常處理大量甚至包含健康等敏感資料,CNIL將強化對其資安措施、資料處理流程及第三方服務使用之檢視。
整體而言,2026年優先查核主題顯示CNIL已由過去以發布指引為主,逐步轉向強化實際查核與執法,並聚焦高風險資料處理場景及AI應用,同時預示未來在資料安全與自動化決策領域之監管將持續加強。
二、GDPR與集體協約之權衡:西班牙最高法院判決 EasyJet 應發布含姓名之職員名冊
1.事實:
本案起因於工會組織USO-STA主張根據其與EasyJet航空公司簽署的《第二號集體協約》第12條規定,資方每年應於公司內部網(Intranet)發布包含機艙服務員姓名、姓氏、年資及職級等資訊的職員編制名冊。然而,EasyJet公司在2024年4月及12月發布名冊時,僅提供假名化的資訊,將員工的姓名與姓氏隱匿,改以一組12位數代碼替代,並主張此舉是為遵循《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中的「資料最小化」原則以保護隱私。工會隨後向國家法院提起訴訟,但國家法院原審判決認為,由於資方在審理前夕已發布了(代碼化)名冊,且雙方對條文內容無異議,僅對發布形式有爭執,故認定工會「缺乏訴之利益」而駁回起訴。工會不服,進而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2.爭點:
集體協約要求發布包含「姓名」之名冊,是否違反 GDPR 或西班牙 LOPDGDD?資方是否可以隱私保護為由,改以代碼形式發布?
3.法院判決理由
依據GDPR第6.1(c)條規定,為履行法律義務而進行的資料處理是合法的。員工有權知悉名冊中其他人的真實身分,以驗證其在晉升、轉調等競爭程序中的排名是否正確,這對保障勞工權益至關重要。工會及勞方代表亦需此資訊以履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
法院認定姓名、年資等屬於一般勞動個資,不涉及GDPR第9條的特殊類別資料,對個人生活影響較小。「資料最小化」不應成為資方拒絕履行契約義務的藉口,而是應透過技術手段來限制存取。法院判定工會勝訴,判決EasyJet必須在公司內部網發布包含員工姓名與姓氏的完整名冊。資方應採取技術限制,確保該完整名冊僅限於機艙服務員、勞方代表以及能證明具有合法利益的人員存取,而非對所有人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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