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法律每日焦點014】 |2026/2/1~2026/2/8
2026-02-06
達文西AI法律快報
盤點全球最新焦點
文章整理:高慶仁律師
審閱:孔德澔律師
▶ 法規動態 ◀
- 2026年2月1日,科羅拉多州《人工智慧消費者保護法案》(SB24-205)正式生效。該法案將 AI 相關業者區分為「開發者」(Developers)與「部署者」(Deployers),並針對涉及重大決策(如就業、住房、醫療、金融服務等)的「高風險人工智慧系統」課予「合理注意義務」(Duty of Reasonable Care)。法案要求業者必須建立風險管理計畫、執行高風險系統影響評估,並在消費者與 AI 系統互動時,負有主動揭露的義務。此舉旨在防止人工智慧系統在關鍵領域產生「演算法歧視」(Algorithmic Discrimination),並確保消費者在面對 AI 決策時擁有知情權與透明度,這也是全美首部正式付諸實施的綜合性 AI 州級法律。
- 2026年2月4日,愛爾蘭企業、貿易和就業部(DETE)發布《2026年人工智慧監管法案一般架構》(General Scheme of the Regula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ill 2026)。該法案架構旨在將歐盟《人工智慧法案》轉化為愛爾蘭國內法,並確立了「分散式監管」模式。法案將授權現有的各行業監管機構(如金融、電信監管機關)負責監督其領域內的 AI 系統,同時設立一個全新的法定獨立機構「愛爾蘭人工智慧辦公室」(Oifig Intleachta Shaorga na hÉireann / AI Office of Ireland)。該辦公室將作為全國性的中央協調機關與單一聯絡窗口,負責確保執法的一致性,並協助企業進行合規。此立法動作確立了愛爾蘭未來的 AI 執法體系,要求相關機構必須在2026 年 8 月前正式運作,以符合歐盟的時程要求。
▶ 監理動態 ◀
- 2026年2月5日,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發布《人工智慧與兒童性虐待及剝削技術簡報》(Technical Note on AI and Child Sexual Abuse and Exploitation)。該報告深入分析生成式 AI(Generative AI)如何大幅降低了製作兒童性虐待素材(CSAM)的技術門檻,導致「合成」虐待內容氾濫,並警告這將使執法機關在識別真實受害者與虛擬生成圖像時面臨極大挑戰。UNICEF 強烈呼籲各國政府與科技公司,必須在 AI 開發流程中落實「安全設計」(Safety by Design)原則,將兒童權利影響評估(CRIA)納入核心規範,並建立更嚴格的年齡驗證機制,以防止 AI 技術被濫用於兒童性剝削。
▶ 司法動態 ◀
- 2026年2月2日,美國堪薩斯州聯邦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Kansas)於 Lexos Media IP, LLC v. Overstock.com, Inc. 一案中發布裁定(Case No. 22-2324)。該法院的法官 Julie A. Robinson 對原告律師團處以公開譴責及總計 12,000 美元的罰款。裁定指出,原告律師在提交的法律文件中,引用了由人工智慧生成的「不存在的判例」與「虛構的引語」,且未經人工查核即提交法院。法官認定此行為違反了《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 11 條規定的「合理查證義務」。法院強調,雖然不禁止律師使用 AI 輔助工作,但若「盲目依賴」AI 產出的結果而未進行驗證,將構成可受制裁的疏失行為。此裁定再次警示法律從業人員,必須對 AI 工具產生的「幻覺」(Hallucinations)保持高度警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