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法律每日焦點013】 |2026/1/15~2026/1/22
2026-01-29
達文西AI法律快報
盤點全球最新焦點
文章整理:高慶仁律師
審閱:孔德澔律師
▶ 法規動態 ◀
- 2026年1月21日,歐盟執委會提出《數位網絡法》(Digital Networks Act, DNA)草案,旨在重新定義歐盟的電信與網路基礎設施規範。雖然該法案主要針對通訊連接性,但其內容也涉及為人工智慧(AI)應用建立更強大的運算與數據傳輸基礎設施。該草案將與《歐盟人工智慧法》(EU AI Act)相輔相成,確保歐盟在AI算力與網絡韌性上具備全球競爭力,並簡化相關的跨境監管流程。
▶ 監理動態 ◀
- 2026年1月22日,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MDA)發布全球首個「代理式人工智慧監管模式架構」(Model AI Governance Framework for Agentic AI),發布了針對「代理式AI」(Agentic AI)的治理框架。該架構為全球首創,旨在指導企業如何負責任地開發與部署能「自主決策與行動」的AI Agent。核心重點包含:
- 風險界定:預先評估AI代理在自主執行任務時的潛在風險。
- 責任歸屬:確保人類對AI代理的行為承擔最終實質責任(Human-in-the-loop)。
- 透明度:要求對終端用戶揭露AI代理的自主性範圍。
- 該份文件可見:https://www.imda.gov.sg/-/media/imda/files/about/emerging-tech-and-research/artificial-intelligence/mgf-for-agentic-ai.pdf
- 我國外交單位的評析可見:https://www.roc-taiwan.org/sg/post/47227.html
- 2026年1月21日,歐盟個資保護委員會(EDPB)與歐盟數據保護監察員(EDPS)發布關於AI法規簡化的聯合意見書「第1/2026號聯合意見書」,針對歐盟簡化AI實施規則的提案(Digital Omnibus on AI)提出看法。意見書強調,在簡化行政程序的同時,不得削弱GDPR對個人資料的保護標準,特別是在AI模型訓練階段的個人資料使用規範。核心內容如下:
- 反對刪除註冊義務(Registration & Documentation): 針對被列為高風險但業者自行評估認為「無重大風險」的 AI 系統,執委會提議免除其在歐盟資料庫的註冊義務。意見書則反對此刪減,認為這將嚴重削弱透明度與問責制,並可能誘使業者在未經嚴謹評估下濫用豁免權。
- 堅持 AI 素養義務(AI Literacy): 執委會提議將企業「確保員工具有 AI 素養」的義務,軟化為由成員國「鼓勵」採取措施。意見書對此表達反對,認為 AI 素養是確保合規與倫理的關鍵,不應被淡化,建議維持原有的強制性義務。
- 監管沙盒與監管權限(Sandboxes & Supervision): 意見書支持建立歐盟層級的 AI 監管沙盒,但要求明確規範各國個資主管機關在其中的監督角色與合作機制。
- 高風險規則的延後實施(Timeline): 對於執委會因標準制定不及而提議延後高風險 AI 規則的實施時程,意見書雖表示理解現實困難,但對此可能影響基本權利保護表達擔憂,並呼籲至少應維持「透明度義務」相關規則的原定時程,不宜延後。
- 意見書全文可見:https://www.edpb.europa.eu/system/files/2026-01/edpb_edps_jointopinion_202601_proposal_ai-omnibus_en.pdf
▶ 司法動態 ◀
- 本週無重大AI司法動態
